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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

时间:2023-06-04 工作总结 点击: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xx公司工会成立于2010年,现有会员500人。xx公司工会坚持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按照“两个普遍”的具体要求,针对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职工人数逐年增多、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实际,积极探索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企业职工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营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氛围

  工会利用公司宣传栏、黑板报、公司网站等宣传阵地,对此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同时通过广泛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公司领导层和广大职工对开展工资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使他们认识到了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更能有效地稳定职工队伍;建立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极大地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创造性,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会员的思想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为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确定协商内容,规范工资集体合同文本

  科学规范的合同文本是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必备

  要件。为此,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通过请教县总工会专业指导,召开座谈会,汇集职工代表意见等形式,确定了各岗位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工资发放时间、职工奖金、补贴和生活福利费的设置和发放等5大类协商内容。通过协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1438元/月提高到1668元/月;并设立了安全奖和超产奖,平均工资2014年比2013年增长13%,普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220元—1000元不等,极大地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工会工作“源头参与、民主管理、共同决策”原则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不仅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普遍认可,也进一步坚定了工会干部的工作信心。三、规范运行程序,确保平稳签约

  为保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全面落实,工会严格规范运行程序,使协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是确定协商主体。工会为职工方协商主体,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民主推荐选举,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人委托总经理担任;要求每方代表不少于3人,委托人不准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二是突出协商重点。在一般约定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工会把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作为重点,想法设法增加职工收入,积极保障职工权益。三是规范协商程序。鑫宇公司工会严格保证程序公正合法,统一进行书面邀约,及时召开工资

  集体协商会议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正式合同文本,将签约生效合同报县总工会备案并向签约企业全体员工通报。对在协商中有争议的问题,及时向县总工会咨询后给予协商双方耐心解答,形成谅解和共识。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们于2014年8月20日完成了鑫宇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签订了集体合同,于2014年9月1日正式生效。

  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协商工作距上级工会的要求和企业职工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合同文本条款还有待完善。同时,如何针对岗位工资标准制定更加灵活的企业工资政策,如何让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减浮动,如何使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收入水平更加协调等,诸多课题还需要我们去一一破解。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着重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篇2】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20xx年,***社区调委会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婚姻6起,邻里纠纷9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

  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

  xx年7月29日***新村23栋20号居民陈玉芳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杜翠霞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杜翠霞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齐雪蜂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杜翠霞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齐雪蜂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篇3】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工会《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调研的通知》安排部署,县总工会9月上旬开展了规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调研工作,选取国有、外资、非公等不同类型的5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对象分别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两年以上的企业工会主席、一线职工和企业副总经理(副厂长)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职工对工资协商的效果评价以及企业行政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评价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问卷梳理结果情况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调查情况

  20年度工资协商建制及运行情况:所调查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几家企业书面要约提出方多为企业工会,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经正式协商并召开一次正式协商会议,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工资集体合同报送审核登记,以书面形式公布向全体职工或职代会公布。2011-20xx年工资集体合同基本按期续签,企业基本履约工资集体合同内容。所调查企业工会未外聘过工资协商指导员或顾问企业工会,也未开展过对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业务培训。

  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所调查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几家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及工资总额的调整经过不同形式的沟通与协商制定或调整,企业劳动工资标准涉及企业计件工资标准、各岗位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以及孕、产、哺乳期及病事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标准等,部分企业还涉及补充保险与职工福利,20xx年度工资协商确定的工资水平调整比例协议增长1-5%,企业制定了统一的劳动定额标准,企业劳动定额的确定方式多为调整劳动定额按照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标准实际测定。

  20xx年度工资协商制度的实施效果:所调查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几家县域规模企业较20xx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实际增长比例为1-5%,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增长额为51元-100元,实际增资较多的群体是一线工人和科研技术人员。较20xx年度企业发展情况、职工年离职率、劳动关系和谐程度基本无变化,企业发生未过因协商不成产生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企业工会主席大多从事工会工作3-8年,部分企业工会主席集体协商工作不太熟悉,认为评价集体协商的效果,应以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为标准进行考量,认为影响工会干部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因有:工作难度较大上级领导重视支持不够、缺乏必要的资源和手段。认为职工对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的态度有一定关注、职工参与程一般,根据日常工作接触,认为影响职工参与集体协商的因素有工会组织与职工沟通不够、集体合同形式化,无职工关心关注的实质内容、在职工中开展集体协商宣传不够等。

  2、职工对工资协商的效果评价情况

  所调查企业职工目前月平均货币收入平均为2001-3000元,工资年收入不定期增长,对自己的工资收入水平觉得比自己预期的低但还能接受,50%职工对集体协商不太了解,认为开展集体协商对帮助职工提高工资福利、改善劳动生产条件能起到一定作用,认为选出的职工方协商代表能够代表企业职工,为职工说话、争取利益。职工关心的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工资总额、调整工资水平和调整比例、奖金分配以及补充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其他与收入有关的内容。对企业工会确定的协商内一般满意。知道自己的劳动定额是多少,但不知道制定标准和制订依据,认为自己的劳动定额基本合理。

  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部分受益,认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效果有一定作用,对企业签订的集体合比较满意,部分企业职工认为企业不协商企业也会按一定标准给职工涨工资、改善各种条件。希望工会要组织广大职工参与到协商过程中来,借助专家指导力量,协商出职工真正受益的内容,并加强对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合同的监督。

  3、企业行政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评价情况

  所调查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几家企业行政方对工资协商不了解太深入,在开展工资协商中能够与工会方真诚合作、平等协商,依法向职工方提供协商所需的经营情况和有关数据。认为协商增加职工工资要考虑企业效益、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以及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普遍认为目前影响职工增资的主要因素中企业盈利能力不强。企业经工资协商确定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大致相同,认为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适中。认为本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关系差距大。

  所调查企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约情况监督检查组织,企业20xx年度工资集体合同基本履行,企业行政方认为开展工资协对促进企业发展有一定作用,对职工起到激励性,经协商制定或调整的工资分配制度能够提高企业薪酬管理水平,对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对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生产力以及对减少职工非正常流动,稳定职工队伍有一定作用。对工资协商工作基本满意。期待工资协商制度更注重兼顾企业与职工双方利益。

  二、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作为工业基本相对薄弱的贫困农业大县来说,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加上支持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因此,刚性约束力不强,缺少行政约束手段,从而造成在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不平衡。目前,全县共有民营企业689家(其中工业企业218家),个体工商户6200多家,从业人员约54000人(其中季节性临时用工约占55%)。

  按照企业生产规模主要分为三类企业,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如博天糖业公司分公司、马利食品有限公司、华澳矿业公司、中等风电企业,这类企业职工占全县企业职工总数的20%。这部分企业随着企业不断的发展,通过不同形式的沟通对话与协商,将员工的工资收入、保险福利等以书面的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用法律程序纳入规范的契约轨道,使职工的合法经济权益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证,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薪资管理制度》。如博天糖业公司分公司建立了全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实行技能评级定岗定薪,在工资调整时做大量的市场和周边企业的薪酬调查,工资增长向关键岗位员工、基层员工和低收入员工大幅度倾斜,基层员工增长幅度在15%甚至更高。二是中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如恒泰水泥公司、祥云食品公司等,这类企业职工占全县企业职工总数的30%。这类虽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工资协商活动,但是很多企业认为职工工资以劳动合同确定下来,已经规范了不需要再进行集体协商,即使需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也就是利用范本填写一下估计数字、人员、日期等。三是个体工商户。这类职工占全县企业职工总数的50%。大部分是协议式的雇用劳动关系,也没有条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普遍存在认识不到位。企业经营管理者片面地将企业自主分配理解为企业单方决定工资分配,他们认为如果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就要给职工涨工资,涨工资就会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因此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积极,不配合。从企业员工来讲,由于受传统工资体制的影响,工资问题一直是由企业领导来决定,增资的问题是领导说了算,他们只知道企业效益好了,就应该给职工涨工资,没有与企业经营者合理协商确定工资问题的意识。

  3、政府部门领导对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视、支持、指导有待进一步提高,督导力度有待加强。政府部门领导担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影响投资,工作只停留在下发文件,是否落实情况则有所忽略,从而造成部分企业拖延不办或者协商也只是流于形式。

  4、企业工会干部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一是工会干部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有些企业工会干部兼职较多,缺少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方面的政策知识和实践经验。二是工会的法律地位与实际地位存在差距,在法律上,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协商是平等的两个法律主体,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法律上缺少对工会干部的必要的保护,工会干部往往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些工会干部害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与经营者、职工等发生矛盾,影响自身的饭碗,对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畏难情绪。与此同时工会组织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还面临着协商难,签定难、履行难等问题。

  三、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对策

  1、加大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干部培训班的形式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内容和相关政策法规全方位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明确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有何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偏见,消除顾虑,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达到企业与职工双赢的目的,使企业经营者积极支持协商工作,使企业工会干部明确如何代表职工与经营者协商,充分发挥好工会组织维权的作用,这样,才能有利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

  2、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通过立法来保证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进行。一是对企业提出搞好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规定,制定出台工资集体协商的法规政策,尤其制定出台工资集体协商的制约机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保障体系,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处罚;二是制定一些保护工会干部的政策,从而使他们能放心大胆的去开展工作;三是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除了劳动保障与工会、企业家协会配合工作以外,还需要税务和财政等部门的配合,需要制定相关财税配套政策加以制约。到了积极有效促进作用。

  3、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三方联动”机制,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领导。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省总十二大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提出: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积极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制定,同时指出进一步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

  三方机制是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和有效做法,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但目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基本上是工会一家唱“独角戏”,建议以政府名义出台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相关意见,发挥政府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三方联动机制。

  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对工资集体工作做出具体的部署和安排,明确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的加以推进。要加强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工会配合、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监控,完善有关政策。各级工会要履行好参与和指导的职责,切实帮助维护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各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家协会、工商联、个体私营协会等企业管理机构和雇主组织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城实守信,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要注重实效。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经营状况及企业特点,确定不同的协商内容,做到因企制宜,凡是符合本企业的特点,符合本企业职工的意愿,企业与职工共同认可,都确定为协商内容。如在网络通信公司、供电公司等国有企业中,工资集体协商坚持效率优先,根据职工岗位不同、技术等级不同和对企业贡献的大小,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来确定在分配中所占的工资比率和增资幅度;在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好的规模企业中,协商的重点是解决好企业发展和工资收入提高的关系,规范合理的工资增长比率,把工资集体协商与建立完善的内部激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经营状况一般的企业,如肉联厂、恒温库等季节性用工企业中,协商的重点是参照政府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确定职工工资,并解决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问题。

【篇4】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企业工资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使全区企业尽快建立起“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工资分配新体制,在区委的领导和区政府的支持下,我们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去年在全区企业范围内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为了加快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步伐,总结推广试点企业的经验,指导全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课题调研组对全区试点企业和部分正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效果。

  我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是去年下半年开始的,截止到目前,全区有230多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8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150多家。我们对6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15家非公有制企业及正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8家企业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职工认可率在80%以上,满意率在7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认可率在70%以上,满意率在60%

  以上。工资集体协商收到了较好效果,主要表现在:

  1、促进了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职工的工资不再由企业经营者单方说了算,而是由职工代表与经营者通过平等协商决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成为经营者与职工的共同目标和责任,另一方面在保证实现企业生产目标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产条件,使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利益共创、责任共负、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2、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前,职工工资的决定权掌握在企业经营者手中,绝大多数企业都是经营者说了算,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资管理不规范,压低、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加班不加薪,企业增效不增资,职工社会保险不落实等,严重地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伤害了职工的感情,造成企业劳动关系紧张,劳动争议时有发生。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与经营者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并将职工最关心的工资、保险等事项以书面的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既符合企业实际,又体现了职工愿望,有效地化解了劳资矛盾,稳定了劳动关系。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凡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没有发生工资方面的劳动争议。

  3、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各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

  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菜香根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的月工资由580元提高到600元,并解决了为职工上“三险”的问题;清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使每个职工月工资平均增长200元。华利佳合有限公司经过双方反复协商,确定了企业效益增长了10%,职工工资增长10%。聚德华天公司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协商制定了本公司所属企业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000元工资指导意见。西西友谊商城在经济效益不好的情况下,经过协商将职工基本工资占40%调整为60%,加班工资由原按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按本人实际工资支付,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4、提高了工会的地位和工作水平。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工会全过程参与企业工资改革和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了工会维权工作的深化,使工会维权工作由宏观到微观,由虚到实。在调查中很多职工、经营者和干部认为,工会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抓到了点子上,是工会本质的回归,只有坚持走下去,工会的地位才能得到承认,工会干部的工作水平才能得到不断提高,工会组织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带动了职工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等重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试点企业的做法与特点。

  (一)坚持争取党的领导与建立组织机构相结合,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格局。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工会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企业和各街道工会在接受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任务后,感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仅靠工会自身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争取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积极争取党的领导。各企业和各街道工会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的领导,在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各试点单位建立了党政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联席会议制度。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在人力、物力给予支持帮助,及时准确地提供资料和信息,圆满完成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

  二是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各企业、街道相继成立了由企业、街道、党、政、工、劳资(动)、财务和统计等部门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调小组,加强领导。各企业、街道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作用,建立了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制,把责任内容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在全区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各方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大力度,共同推进。在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各方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加快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步伐。全区区属企业和各街道按照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小组的要求,相继召开了党政工领导、劳资(动)干部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党政领导亲自动员,并提出进度要求,如,西西友谊公司召开了党政工领导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会上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亲自做动员,要求所属企业把这项工作作为公司一大工程来抓,一定要在20xx年底保质保量完成签订工作。

  (二)坚持调查研究与统一思想相结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企业的主要做法:一是调查研究,确定试点。各试点单位和街道工会在劳资(动)、财务、统计等部门的协助下,对所属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劳动关系、劳动力管理现状、职工思想状态和企业经营者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态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在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试点企业。二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提高试点企业党政工领导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意义的认识,清除对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疑虑、误解和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各单位和各街道分别召开了试点企业党政工领导会议,认真学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宣传提纲》以及区总工会和区

  劳动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在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把党政工负责人的思想统一到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从而激发他们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了抓好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素质,保证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进行,各企业、各街道针对工会干部不熟悉工资政策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的情况,请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介绍工资政策、法规和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必须把握的原则、内容、程序、技巧等问题,使工会干部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专业知识,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有的企业和街道工会还与劳动部门联合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对企业的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和协商代表等人员进行培训。如月坛街道、华利佳合有限责任公司还采取模拟培训,互动培训的方法,增强可操作性,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各企业和各街道工会还组织协商代表参加市、区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数达300多人,通过层层培训提高了协商代表协商能力和技巧。

  (三)坚持分类指导与加强机制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各企业、各街道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中,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有力地保障了

  工资集体协商的进展。他们的做法:一是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在试点企业中有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各企业工会和街道工会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实行一个企业一个政策,不搞一刀切。对一些经营比较好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合作企业,如华利佳合华纬鑫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饭店等企业,他们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把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企业又能解决的问题作为协商重点。一般小型的私营企业和经济效益不太稳定的企业协商内容大多数都集中在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两、三个方面的问题。二是严格程序,建立机制。严格程序是做好工资集体协商的保证。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试点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一般都能遵守工作程序,按要求选举协商代表;按规定提出协商要求,起草《工资协议(草案)》;按照协商主体合法、平等的原则进行集体协商;工资协议(草案)经职代会审议表决;双方代表签字上报;公布、实施工资集体协议。在各试点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基础上,有的企业和街道还建立了配套机制:①审核机制,由工会、劳资(动)部门等部门联合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的合法性进行审核;②协调机制,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分别对企业劳动工资争议问题

  进行调解处理;③监督检查机制,由上级主管部门、工会和街道劳动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规范的工资分配行为加以纠正和处罚,从而保证职工工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抓住关键,坚持原则。各试点企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坚持一个“核心”、把握“三个原则”、抓住“一个关键”。“一个核心”是强调一个“谈”字,即一对一的协商。“三个原则”:①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有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处理工资分配与股息、红利的分配的关系进行了有益探索,收到了较好效果;②坚持职工工资水平在本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华利佳合有限公司在工资集体协商中提出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能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③按照职工的岗位、技术业务能力、工作质量等因素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的原则。清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根据每个职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工资标准,并且实行岗变薪变。“一个关键”是公平。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双方努力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协商环境,消除在操作的过程中不公平感。保证了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进展。

  (四)坚持工资集体协商与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推动了工会重点工作的进展。

  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各试点企业做到了三个

  结合:一是工资集体协商与企业的改革相结合。工资是职工最重要的切身利益,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改革工资制度,而是要建立一种新的工资决定机制。因此,有的试点企业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进行了工资改革,建立符合企业实际,职工参与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有力地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是工资集体协商与企业民主管理相结合,各试点企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职工表现出了较强的参与意识。工会组立足务实,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把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列入议题,认真审议,形成决议。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增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建立了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职工)大会制度,审议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审议企业的重大事项,向企业谏言献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深化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三是工资集体协商与厂务公开相结合,各试点企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建立了厂务公开行之有效的组织保障机制,规范运作,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围绕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德易生物有限公司通过电脑联网将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向员工公开,由于尊重了员工的知情权,调动了广大员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也推进了厂务公开工作。

  三、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对工资集体协商认识不足。

  在调查中我们感到,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把工资集体协商理解为长工资,提高福利待遇,经营者担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引发新的矛盾,从而影响生产。二是有的企业领导认为,已签订了集体合同,现在又搞什么工资集体协商,是另起炉灶;有的企业领导沉溺于计划经济的惯用做法认为工资分配是企业单方面的工作和行为,没有必要和职工协商。三是一些私营企业经营者则认为我出资办企业,不愿意协商。产生以上认识的原因:一是我国虽然已经进入市场经济,但有些人的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由于长期自己说了就算,现在搞工资协商,思想接受不了;二是不注重学习,不接受新事物,思想僵化;三是只考虑自身的利益,有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为了自己的政绩保国有资产增值目标,保自己的年薪。一些非公企业经营者,为了追求投资的回报率。

  (二)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不高。

  在调查中了解到,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不高,原因有三点:一是随着一些企业工会组织在深化改革过程中

  机构萎缩,人员减少,工作水平有所下降,职工对工会的维护能力产生怀疑。二是在部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出现了一些违约现象后,没人承担责任,事情不了了之。使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认可度也大大下降。三是由于改革的力度的加大,职工下岗现象增多,危机意识空前增强,针对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客观事实,如果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怕企业裁人,怕下岗失业,当人的第一需要尚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和职工谈工资集体协商实在是勉为其难,所以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性不高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不高

  在调查时我们发现,由于对工资集体协商认识不深,学习不够,有些工会组织只注重完成工资集体协商任务,导致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不高。造成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重签轻商。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有的小型企业和一些非公有制企业,重签轻商的现象依然存在。他们把签订工资协议作为工资协商的目的,把先建机制变成先签协议,致使工资集体协商流于形式,工资协议仅仅停留在纸上,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有的企业工资协议书只规定了最低工资,特别一些小型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失去工资集体协商的真正意义。三是对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试点企业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基本上是按最低工资支付,女工产假、职工病假、

  甚至工伤也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些规定违背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严重的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力度不够。

  我们目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它们毕竟不是法律,对企业难以起到约束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当工会和职工提出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有些企业拒绝协商,工会显的毫无办法。有的企业之所以能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除靠工会反复做工作,依赖的还是企业经营者的开明,靠“人治”。而一些相当数量的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韩资、港资、台资企业老板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他们提出《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不是法,可以不执行。三是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的保护问题,这在非公有制企业更为突出。因为与企业签了劳动合同,受制于企业,在与资方协商过程中不敢据理力争,从而影响了协商的质量和效果。

  四、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对策与建议。

  调查中我们发现,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有许多值得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感到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的问题也很多。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虽然我们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要使这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最根本、最关键的问题是应进一步提高对工资集体协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因此,我们建议:一是区委、区政府、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小组要从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消除党政工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种种不正确的认识和误解。特别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提高他们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明确企业主管部门和经营者的责任,因为经营者的认识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二是要针对“重签轻商”的思想,深刻理解推进工资协商的重要意义。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是建立起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通过双方充分协商决定企业工资水平,通过协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巩固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要针对“重协商,轻机制建设”的思想,首先要明确工资集体协商不是长工资,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重在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其次是在协商中不但要注重协商结果,更要注重建立正常的协商机制。在国家工资宏观政策的指导下,提出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工资集体协商办法,使职工的工资水平将随着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增长,随着企业的经济效益的下降而降低,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增减机制。在实行岗位工资

  制的企业,应实行岗变薪变。充分利用工资协商机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二)应加快立法进程,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工作环境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虽然《集体合同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出了规定,但在现实推进工作中我们感到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力度不够,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在协商中有后顾之忧。为了保护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切身利益,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推进,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因此,我们建议:一是国家要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制定颁布《集体合同法》、《工资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各地应按国家确定的基本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工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三是人大、政协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应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检查范围,以进一步促进依法维权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宣传力度,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调查中我们体会到,任何工作抓住了舆论宣传,努力做到宣传造势,宣传引导,宣传发动,就抓住了工作的主动权,有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的好,工作进展顺利,就是因为宣传工作做的好。因此,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宣传阵

  地,大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社会影响,让全社会都知道当前工会的中心工作,唤起各级党政关心重视工会工作,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真正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唤起社会各界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唤起全体职工对工会工作的关心和参与,从而为工会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要做好工会宣传工作:一是主动走向社会,融入大局。通过宣传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工会工作向社会各界及广大职工“广而告之”。二是树立“全会抓宣传,宣传为全会”的观念,每个工会干部都有向社会各界、向职工宣传工会中心工作的义务。三是要尽量占领一切可以占领的宣传阵地,加强宣传的主导——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大张旗鼓地宣传,同时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的宣传,树立工会对职工负责、为职工服务的社会形象。四是把宣传纳入制度化轨道。各级工会要协调内外部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共同推进工会宣传工作的合力,提高宣传质量。

  (四)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提高工会干部综合素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责任更大了,任务更重了,影响更深了,工会干部不能停留在原有的知识领域和工作水平上。要教育工会干部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履行工会干部的维权意识,更好地为职工服务。广大工会干部应努力学习,掌握一定的企业管理、工资分配、生产经营和相

  关法律知识,才能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各项工作中掌握主动权,使工资集体协商“谈”在关键处,“商”在点子上。努力实现工会工作的创新。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在这方面工会干部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全会应增强对各级工会干部素质教育工作的力度,从发展工运事业的高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培养一支有知识、有能力、懂经济、会管理的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当前应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工会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群众意识的教育,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对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知识和协商能力的培训,提高工会干部适应新时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加强政治素质教育,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思想,努力改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抓好典型,总结经验,指导工作。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五)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我区的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一些分布广、规模小、职工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的中小企业逐步增多。在这些企业中,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维护这些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工会一项迫切任务。由于这些企业工会工作基础较差,一家一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难度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形式十分必要。

  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应当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途径。一是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组织与本地区或本行业企业组织分别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由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代表职工与区域性或行业性企业组织代表企业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协议;二是由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组织牵头,企业工会参加,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与企业签订工资协议;三是受企业职工或职工代表委托,由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组织派员与企业职工代表共同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由上级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工资协议。各级工会应加强对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探索。不断创新工资集体协商的新形式。由于现在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劳动部门还不认可,上级工会要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调,特别是应通过三方会议制度,加强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探索,努力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不断创新。

  (六)应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

  推行工作集体协商,应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提出不同的要求,应采取循序渐进分层、分阶段推进。一是在国有、集体企业和国有制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中,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控制人工成本,注意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职工的收入要在“两低”于的原则下合理增长,凡少缴、欠缴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的要

  对经营者的年薪制进行必要的扣除等。二是在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要处理好工资分配与股息、红利分配的关系,使职工付出的劳动得到应有的合理的报酬。三是在外商投资、私营等非国有企业中,应参照北京市工资指导和劳动力市场价位,在协商中,争取签订高于同行业职工平均资增长水平的工资协议。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中,要根据企业不同经营情况,确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在效益和发展前景看好的企业,协商的重点应是职工工资增长和企业的工资水平与劳动市场价位接轨问题,工资协商条款应尽量细化。在经济效益一般或不太好以及非公小型企业,应提出相对灵活的要求,如完善企业分配结构、改革分配形式、使有限的工资总额发挥最大效果,工资协商中要有确保职工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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