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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时间:2024-03-08 工作总结 点击:
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保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医保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州督查考评办公室关于交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恩施州督发〔20xx〕3号)文件精神,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按照以建议提案促进工作发展,以狠抓落实办理建议提案的思路,圆满完成了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见面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现将我局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由我局主办、承办、会办的人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1件,其中:主办、承办6件(人大代表建议主办2件、承办1件,政协提案承办3件),会办5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建议提案办理系统。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工作高标准。20xx年5月7日州医保局第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积极回应医保民生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扎实推动全州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建议、提案办理,着力解决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确保实现“见面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98%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组织保障,坚持责任再压实。为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局党组研究成立由局长张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祖锋、杨振宇任副组长,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日常组织、协调、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的同时,按照“归口办理、分工协作”的原则,根据《州督查考评办公室关于交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恩施州督发〔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台了《恩施州医疗保障局20xx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方案》,明确建议提案办理的任务目标、办理时限、办理责任,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

  (三)强化基层调研,坚持办理更专业。针对建议、提案内容,到基层开展走访调研。在办理《关于加大改善农村医疗服务力度打造全国先进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的提案》加强全州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州医保局党组书记刘琳同志带队到全州各县(市)、实地走访乡(镇)医保工作站、卫生院及村(社区)卫生室,深入了解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存在堵点、难点问题,研究推进改善经办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水平。

  (四)强化过程沟通,坚持结果重实效。我局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政风行风建设、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密切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与反馈。对所有主办、承办的建议提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都上门拜访,与牵头代表、委员当面座谈。就我局基本情况、职能职责、工作进展、重点任务、办理结果等情况进行了沟通联系,取得了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实现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聚焦主业专责,推动工作进展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较好的完成了今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但有些办理结果因为体制机制、职能权限等原因与代表委员们期望和要求仍有差距,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合理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努力整改、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推动全州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2篇: 医保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xx年,区医保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议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今年,区医保局共收到建议提案4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2件,具体情况为:代表建议1件(主办0件,会办1件),委员提案3件(主办2件,会办1件)。

  这些建议和提案主要集中在长护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由区医保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从主办件的已办理结果来看:“解决采纳”2件,占比100%。全年办理结果没有“不同意”件,办理态度没有“不满意”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后,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健全组织,责任到人。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办理制度,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落实,及时分析解决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严谨细致地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工作。二是明确要求,健全机制。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基本流程,步步相扣。针对进展缓慢的办理工作,及时协调督促,增强具体承办人员的时间观念,使办理工作要求更具操作性、时效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注重规范,深入沟通调研

  主动加强联系和沟通,认真开展办前访、办中访、办后访。对于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积极回应疑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最大限度地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与支持。以走访和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区范围内的街镇、长护险服务机构、困难群众开展深入细致调研,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法,有序有效推动建议提案落实落地。做好规范答复工作,主办件按要求形成办理复文,会办件按规定时限函复主办单位。

  (三)跟踪落实,做好信息公开

  严格督办工作落实,对所涉及到的问题,以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持续跟踪,确保问题尽早得到实质解决。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审查机制,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危及或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按要求进行政务公开,便于公众广泛知晓,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办理成效

  20xx年区医保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通过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将办理成果内化为改进工作的实效举措,不断提高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一是针对长护险推进工作中存在评估质控、入户监管、服务品质等难点问题,积极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和建议,从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强化监管、提升服务等多方面推进长护险管理,不断完善老人居家养老体系。二是主动转变工作思路,推进医疗救助业务流程改革,在全市率先建成“静安区医疗救助一件事信息平台”,基本实现区内低保对象、重残无业对象、特殊救济对象、原高龄纳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零申请、零材料、零跑动”,相关救助待遇“免申即享”。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办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持续完善办理机制,切实提升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力争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出特色、做出水平、做出成效。

第3篇: 医保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一、总体情况

  今年“两会”期间,市医保局局共收到交办的人大建议28件、政协提案30件,其中主办件28件,协办件30件,均已按照要求完成答复办理工作。

  二、办理情况

  (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市医保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建议提案分办情况汇报,明确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处室负责推进。每月局务会议上专题听取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各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组成的分层办理责任制,发动全局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代表委员当面会商。围绕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调研,主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积极会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做好答复工作。在答复意见形成后,由分管局领导带队与代表委员开展面对面交流会商,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完善答复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做好答复工作。

  (三)推动建议落地见效。代表委员高度关心关注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各位意见建议对提升医保工作质量、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既是对群众心声的反应,也是对医保工作的指导。我局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分门别类形成办理结果。在28件主办件中,标记为A类的答复为7件、B类的答复为19件,占到主办件的92.9%,大部分意见建议均已实现或将在近期完成;标记为C类的答复为2件,没有D类答复,相关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建议也已作为我局工作重点进行吸收。

  三、工作成效

  在代表委员的建言献策和积极推动下,我市的医疗保障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进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全面深化。对刘建丽代表提出的《关于探索多种途径满足失能群众居家医疗护理需求的建议》,加快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深化。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创新性地构建了“全域化、专业化、数字化”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路径,实现参保人群、参保区域全覆盖,保险年度统一,筹资标准均等,体现了制度的普惠性和互助共济。组建了市县联动、专业公正的评估队伍,建立了以1个市级委员会和核心专家库为主干,10个县级委员会和评估人员库为支撑的“1+10专业评估体系”,共有评估人员4831人。开展了走村入户、应筛尽筛的失能人员评估,累计排查60岁以上老年人13万人。构建了布局合理、供给充分的护理服务市场,全市已有251家机构护理单位和114家居家护理单位纳入定点,护理员6200余人。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766.57万人,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省民生实事任务。

  (二)“天一甬宁保”产品迭代升级。对林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张益民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会同金融、财政、银保监等部门加快研究,制定了《宁波市进一步推进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产品方案,指导各承保机构持续迭代优化产品方案,降低保费金额和报销门槛,提高赔付率,推动保障期限与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衔接。扩大参保覆盖面,金珊副市长主持召开参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落实承保机构主体责任,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保率。加强服务管理,实现与省“智慧医保”平台的对接,自2023年度起实现“一站式”结算。加大对承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引导控制运营成本,动态监测运营数据、理赔进度,提升服务水平。

  (三)生育医疗保障更加有力。围绕沈平绒代表《关于完善生育支持体系提高人口出生率的建议》、胡勤波等委员《关于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多措并举提升女性生育意愿的建议》,制定了《关于贯彻“浙有善育”推进“甬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障政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把我市42万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享受职工生育医疗待遇,并可根据产假时间领取生育津贴。扩大生育相关诊疗项目医保支付范围,把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生育相关诊疗项目将纳入医保支付。扩大儿童相关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把儿童孤独症、癫痫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城乡居民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有效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实施生育保险待遇回溯支付,生育津贴申领时生育保险缴费未满6个月的,可在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充分保障生育人员待遇,更好推动优生优育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下步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做好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进落实。重点围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等工作,对于A类答复,定期开展落实工作回头看工作,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对于B类答复,加快政策制定流程,推动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对C类答复,持续推进政策研究,开展可行性分析研究,按照我市医保工作实际,逐步推动工作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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