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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主页: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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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学校教育 >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正文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2016-10-12 12:33:47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关于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辅修专业招生的通知

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辅修专业招生通知

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和较强竞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定于2014年5 月进行辅修专业招生。今年招生的辅修专业分两类:校内辅修专业和跨校辅修专业,请准备参加辅修报名的学生提前学习《上海海事大学辅修制条例(沪海大教〔2013〕 124号)》。

具体招生信息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学制

从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中招生,学制二年。 二、 各辅修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招生条件 1、

校内辅修专业 以上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简介可在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网站《辅修专栏》的《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辅修教学便览》中查询。 2

各跨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简介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上查询。 三、 报名及录取 1. 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0日~21日8:30--16:00。 2. 报名方法

1)登录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主页(htttp://jwc.shmtu.edu.cn),点击“学生服务窗口”的“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选课密码(初始密码为8888)。

2)每位学生可报一个辅修专业。报名跨校辅修专业的学生,由于跨校招生名额有限,可以填报一个备选校内辅修专业。 3、录取原则

1)根据报名同一辅修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的成绩绩点(所有课程成绩都计算在内)排名,择优录取。

2)对于填报了备选校内辅修专业的学生,在跨校辅修专业不录取的情况下,和其它报名校内辅修专业学生一起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名单公布

本学期17周将在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网站公布校内辅修和跨校辅修各专业的录取名单,跨校辅修录取名单也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

上查询,请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 四、其他相关内容 1、辅修学费

辅修学费按学期缴付。被跨校辅修专业录取的学生请留意“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上开设辅修专业学校的辅修注册缴费通知;被校内辅修专业录取的学生,请留意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网站公布的辅修专业缴费注册开学通知。不按时缴纳辅修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辅修资格。 2、上课时间与地点

1) 校内辅修:每学期第二周开始,每周六在临港校区上课,具体课程安排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 跨校辅修:每周六在辅修专业主办学校(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上课,具体时间与教室可通过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查询。 3、信息查询

校内辅修可向教务信息管理中心(1A203室,021-38284272)咨询,也可在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网站的“辅修专栏”查询;跨校辅修专业的相关情况可向修读学校教务处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公告栏中查询。 五、咨询活动

为了让学生更多的了解辅修,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定于2014年5月16日下午13:00-16:00,在1A203室举行“辅修专业相关问题”咨询活动,欢迎同学们届时光临。

教务处2014年5月7日

篇二:5 上海海事大学会计学第二专业(学位)宣传册

2016年度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第二学位招生宣传

会计学专业作为一门持续的热门专业,不断受到人们关注。而理解理财知识,掌握会计技巧,对公司财务数据把握的游刃有余,无一不依赖于会计知识。同时内外资企业、事务所、理财咨询、公务员、教师等大量的职业需求,也催促着学生们进一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本年度经济管理学院继续以培养跨专业、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开展会计学第二学位教育。

第二学位全称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是指由学校授予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外的、跨学科门类专业而获得的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会计学第二学位教育主要针对上海海事大学非管理类学生,培养具备会计学、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能胜任在工商和金融企业、政府机关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会计实务以及相关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会计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会计学、理财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政策、规范和国际会计惯例;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计划学制、毕业学分、授予学位

1、计划学制:3年;

2、毕业最低学分:55学分;

3、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4、授课时间:周末及暑假;

5、授课地点: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教学楼。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1、学科基础课程:基础会计、管理学、税收学(合计9学分);

2、专业教育课程:国际结算、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软件应用、国际会计、会计制度设计、会计专业英语、企业分析与公司估值(合计37学分);

3、毕业论文环节(9学分)。

五、招生录取

1、招生对象:从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中招生。凡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2.30及以上,能认真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均可报名。基本学制三年。

2、招生规模:计划招收100名。

3、报名方法:登录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htttp://jwc.shmtu.edu.cn),进入: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我的报名。

4、录取原则:学校根据第二专业(学位)招生规模,按照成绩绩点(所有课程成绩都计算在内)排名择优录取,绩点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跨学科的申请学生。

六、学习费用

100元/学分,按学期缴纳。

七、联系方式

教学秘书:周淑玲老师(办公室电话:38282455)。

篇三:关于开展上海海事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引导大学生参与实践,知行合一,融入社会。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本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10月(详细日程安排,请见附件一。)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学生处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

三、 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四、 活动宗旨:

鼓励学生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知行合一,从实践中继

续学习提高,从实际中得到真知。

五、 报名咨询方式:

1. 报名方式:所有有关课题项目的申请资料(申报书及实践课题

活动策划一式两份)均交予学院分团委处,由学院分团委进行

审核并初步评定立项队伍。

2. 咨询方式:

① 现场咨询,地点:学服109科创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

10:30-20:30;

② 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答疑会(出征仪式)。

③ 讲师团咨询会

六、 活动流程: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自2015年5月上旬开始申报,5月

30日前各学院将立项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大学生科实践中心。6月,学校举办社会实践出征仪式。暑假期间,各团队按照计划奔赴实践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暑假结束后,进行校级、市级优秀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表现出色的团队予以评奖评优。

七、 各学院队伍推荐数量及奖项设置:

1. 各学院队伍推荐数不设上限。

2. 队伍申请奖项的队员人数上限为15人,参与实践人数不限,

但必须参保。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科创核实后可酌情考虑

增加少许名额(最多5个)。

3. 大赛拟设校级“优秀团队”、“优秀指导老师”、“优秀论文”、

“优秀报告”、“优秀DV”、“优秀简报”、“优秀摄影”,“中远

级优秀宣传奖”,“中远级优秀项目奖”等奖项。

4. 经过校级评选后,最终选取优秀实践项目、先进个人和优秀

指导老师代表学校参加上海市“三下乡”和“知行杯”暑期

社会实践活动的各项评选。

八、 资助办法:

各团队自主申报,由各学院团委组织进行初审,予以立

项。然后报送至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进行复审,最终确定队

伍立项情况。其中,由校团委根据各学院队伍立项、答辩结

果以及最后的实践成果,向各学院团委下发资金,由学院团

委自行决定学院队伍的资助办法,酌情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九、 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扩大宣传。鼓励实践队伍在实践过程中积极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

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注

重中华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实践过程中积极落实三

走的思想!各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及相关老

师组织的社会实践工作指导小组,学院明确一名暑期社会

实践工作联络人,对学院各项目团队予以指导,关心队员

的生活,关注各团队的安全。开始项目立项申报前,举办

一次宣讲会,介绍社会实践的概况和历年学院优秀团队的

情况。各学院、各团队需加强社会实践的宣传工作,注重

新媒体的应用,保证社会实践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类信息

及时发布,定期制作社会实践工作简报发送至科创实践中

心,

2、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学院在对各项目团队立项时,需

严格把关,确保数量和质量,深入开展“三下乡”和“知

行杯”项目。在各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前,各学院举办一次

答辩会,对各申报团队进行指导和筛选,最终确定立项团

队。出征前,各个学院需对团队就安全教育、内容规划、

团队宣传、评优材料撰写开展一次培训会,确保各团队有

内涵、有深度赴各地实践时,展示海大学子风采。

3、 联络畅通,确保安全。各立项团队需与学院、科创实践中

心保持联络,信息畅通,明确指导老师1名、队长1名、

信息员1名。同时必须设立安全联络员1名,负责团队赴

各地实践时,每日向学院联络人报送队员安全状态。各个

学院明确一名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联络人,并将其姓名和联

系方式发送至科创实践中心(联系人:张嘉炜:

13262869901)。

4、 工作扎实,成果显著。对于已建立有“上海海事大学暑期

社会实践共建基地”的项目,学院需督促此类项目深入持

续开展,有困难的,及时反映给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方

便项目在全校开展招标工作。社会实践结束返校后,各个

学院开展一次答辩会,推荐优秀团队申报校级奖项,进而

争取市级奖项。鼓励实践主题相近的社会实践团队跨院系

联合举办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准备举办社会实践成果展

示、交流活动的学院须在活动前一周报送校团委大学生科

创实践中心登记备案。

5、 相关资料、申请表下载请登录暑期社会实践专用邮箱

(smusqshsj15@163.com)文件夹“通知”一栏,密码为

kcsjzx(科创实践中心首字母小写);

6、 各实践团队成员请关注:

a) 加微信公众平台“smutuanwei”或“上海海事大学团委”接

收通知推送信息。

b) 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人人主页:海大科创实践;

c) 新浪微博:上海海事大学暑期社会实践;

十、 联系人

团委:梁亮 联系电话:38284122

科创实践中心:张嘉炜联系电话:13262869901

附件一:2015年上海海事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附件二: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海事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双选会正式通知

附件三: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双选会报名表

附件四: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双选会队伍信息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学生处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二O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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