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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八篇】

时间:2021-10-27 实用范文 点击:

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根据潜在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影响,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篇1】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成都市十二中
  责任报告人:向援农、校医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市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2】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

  依据区紧急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防控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事关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防控好疫情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领导人指示精神的最好体现。全镇上下,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冲在一线,强化政治站位,认清形势,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相关政策和要求,认真做好辖域内排查工作,管控好社会舆情,倡导正面客观宣传,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

  二、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防控任务

  国家已明确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1、自元月22日起,以村(街)为单位,镇联村工作组为督导,卫生院、村卫生室为技术指导,逐人摸排元月10日后自武汉返乡人员,认真做好登记,医护人员要对其认真体检,填写体检单,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各村(街)上报登记表(书记签字)至镇指挥部,当天没有此类信息的要实行零报告。

  2、市场监管所自元月22日起,每天对镇内各集市排查,严禁野生动物买卖,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监管。

  3、卫生院专设发热门诊,提高硬件标准,依据区卫健委要求,做好专业服务。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指导、培训村医做好疫情排查。成立镇级应对专家组,研判、指导全镇疫情防控。做好防控医用物资储备。

  4、派出所和城管队密切配合,按照疫情甲类管理要求,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好全镇安定大局。

  5、党政办负责宣传报道,与上级宣传部们对接,宣传防控知识,报道防控开展情况。正面引导疫情防控形势宣传,遏制以讹传讹、失实宣传现象发生。

  三、成立组织,进一步明确职责

  依据上级要求,经研究,成立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政委:

  副政委: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各村(街)书记

  指挥部下设:

  1、防控指导组:

  组长:李友申

  副组长:张鸿

  成员:郭立兵、胡继民、丁超。

  职责:负责全镇疫情排查的指导,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2、市场监管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排查全镇集市交易,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稳定工作。

  3、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派出所、城管队人员

  职责:发现疑似病例,按照传染病甲类管理迅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做好现场维护、相关人员隔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全镇防控疫情知识宣传工作。

  5、督查考核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控疫情期间,定期督查考核镇村干部履职情况。

  6、联络人:

  职责:与区指挥部办公室联系,负责报表工作。

  四、循序推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1、及时汇总报送相关表格。为做到及时与上级防控部门沟通,严格按照要求据实、及时上报摸排表格。各村保健员为村级联络员,与镇联络员及时对接,镇联络员与区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信息畅通。

  2、强化督查考核。各村(街)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严格值班职守,指挥部督查考核组制定疫情考核方法,对全镇值班职守量化考核,结果纳入镇效能考核。

  3、保证防控质量。各村(街)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各村(街)书记为各村防控疫情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排查,相关排查表都要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签字,责任实行逆向追责。镇指挥部定期召开形势研判会,传达和贯彻上级部署,压实责任,安排指导全镇疫情防控。

【篇3】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医院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组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正确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①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②技术专家组,对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指导(名单附后)。

  ③及时报告请示: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时,同时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处理措施和现状进行简要汇报。

  ④及时对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在收集信息基础上,计划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灵活性,必要时进行调整。

  ⑤重视与公众和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媒体,让社会了解事件的真相,医院态度;通过媒体树立医院在突发事件中的好形象。

  二、具体措施

  1、强调分工合作,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强调相互配合,防止相互推诿,做好人员、财产、设备等筹备工作。

  医疗组:负责诊断、治疗、抢救预防等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药品、设备、器材、病房设施等工作。

  2、采取果断措施,切断一切感染途径

  ①认真进行教育以提高防护意识:进行全院动员,请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病原因、诊断标准、治疗原则进行专题讲座及重点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强化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②准备防护用品预防用药:筹备和购买防护用品及预防药品。

  ③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成立发热门诊,并对传染病病人和重点可疑病人进行疫情上报。建立隔离区,对病区进行分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必要的设备。

  ④对病区医务人员实行隔离管理和重点保护。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治疗期间,严禁离开隔离区,同时,为他们在病区提供必需生活用品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⑤严格污物和垃圾处理:病区楼内污物通道与医疗通道严格区分,各病区的污物和垃圾直接从专门通道送到固定地点,能焚烧的立即焚烧;需要重复使用和不能焚烧处理应进行消毒浸泡处理直接通过专门通道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加大污水的消毒剂量。

  ⑥加强消毒管理:对全院医疗工作地点和病区,每天喷雾器进行空气消毒,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接触每一病人后都要洗手更换手套。对隔离病区内的污染物品要进行严密消毒。

  ⑦保护易感人群:为全院人员发放预防用药。对重点科室及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除发放预防用药外,还要配发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物品。

【篇4】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

  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减少公共财产和幼儿人身、财产的损失。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如下:

  一、制定预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2002年)》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突发事件的界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所属范围。突发事件指:幼儿园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各类恐吓及由于人员遽然聚集引发的可能致人伤亡的秩序混乱事件。

  三、工作预案的内容:

  (一)幼儿园情况幼儿园情况:

  本园始建于xxxx年,现园长:××,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全园教职工50人。幼儿园园舍为三层楼房,每层楼东西两侧各配备消防栓一套,每层的重点部位配备灭火器共4个。幼儿园疏散通道有明显的箭头标志,一层楼的东侧和中间各有一个安全出入口。

  幼儿园上级集团领导部门电话:xxxx。

  (二)组织领导:

  调整好幼儿园自上而下的各级安全责任人:

  组长:

  副组长:

  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班长

  (三)机构设置:

  1、指挥部组成:幼儿园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为指挥部成员,现场总指挥由组长担任,组长不在现场时由副组长担任。

  2、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指挥组:

  人员组成:安全组长、副组长

  基本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及时报告;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

  2、疏散组:

  人员组成:各班班长

  基本职责:在现场指挥组指导下,坚守岗位,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疏散教师与儿童,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3、救护组:

  人员组成:幼儿园保健医护人员及班级保教人员

  基本职责:保健医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进行简单救治后,与社区医院取得联系及时救治。

  4、外围控制组:

  人员组成:保卫工作人员(门卫、幼儿园领导及消防人员)

  基本职责:负责维护幼儿园大门,出入口秩序,疏导教师幼儿有序撤离,引导专业部门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处置。

  5、装备保障组:

  人员组成:

  基本职责:提高保养各种处置突发事件物资准备。

  四、处置原则:

  1、快速反映原则。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一个"快"字,信息上报快;部控制快,预案落实快。

  2、现场指挥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人员要亲临现场,全面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做出正确的指挥判断。

  3、设置警戒原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迅速疏散现场周边人员及贵重物品,设置警戒,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降低损失原则。在处置控制方法上要妥当,要以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教职工、幼儿人身、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人员伤亡、降低危害。

  5、基本装备原则。指定固定地点,将处置突发事件的一定装备保存好。具体装备器材:应急灯、强光手电、电喇叭、灭火器等。

  6、协调配合原则。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明确职责、任务,按照预案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7、追究责任原则。根据处置突发事件中指挥部及各组职能任务分工,划清权限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对未能落实预案有关要求造成幼儿园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职能任务分工。依据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预案启动:

  幼儿园发生恐怖袭击或接到恐吓电话可能造成人员恐慌局面失控时;爆炸或发现爆炸物,火灾或局部发生火灾,人员拥挤踩死踩伤、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应立即启动预案。

  六、处置措施:

  幼儿园发生启动预案中提到的某种事件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警情后,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110),再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并宣布启动处置预案。

  2、全园各部门立即停止案头工作,按各组职责,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立即组织幼儿按疏散路线有秩序地尽快撤离到指定地点,并清点好幼儿人数上报指挥部。

  3、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闭现场,设置隔离线,组织专人维护现场秩序。不得移动可疑物。

  4、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并为调查取证提供线索。

  5、如发现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吓电话时,要冷静处置,尽可能拖延时间与其周旋,记住其语言特征,有条件时进行录音,为公安机关侦破提供线索。

  6、遇到局部发生可控火情,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扑灭。

  七、工作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并增强自身的责任感。

  2、全体教工人员在工作中要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可疑物或可能造成某种事件发生的苗头及时上报。

  3、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幼儿与全体教职工安全。

 

【篇5】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篇6】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篇7】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辖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工作原则

  (1)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2) 预防为主,有效处置。

  不断健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3) 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防控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组织管理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 ***(负责医院全面工作)

  副组长:孙**(负责临床感控工作)

  张 *(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王**(负责辖区内疫情上报、跟踪工作)

  成员: 刘 *(救护转运、预检分诊、传染病分诊、防控物资调配)

  林** (乡村医生防控指挥、流行病学调查)

  孙 * (检验科)

  李** (药品供应)

  刘** (院内消杀)

  李** (放射科)

  2、应对准备

  2.1 预案及方案制定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其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2.2 定期定时群内上报

  动员乡村医生收集上报回乡人员,特别是重点地区人员回乡情况的收集上报,重点监控。

  2.3 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要做好人员、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及时、科学、规范洗消,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自身防护。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2.4宣传教育

  积极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技术支持。

  2.5 督导与评估

  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

【篇8】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按照《东莞市大岭山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医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医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院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各相关科室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应急处理工作。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务办,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2.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小组职责
  院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公共卫生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技术小组,分别做好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各专业技术小组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专业技术小组要服从医院、市卫生局的统一指挥,独立开展或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处置等应急处理工作。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对2个以上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8)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9)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一个县(市)范围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市(地)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乱在1个市(地)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
  (10)对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2)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3)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败血症鼠疫或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未超过5例,且局限在一个镇(街)范围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镇(街)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20例以内,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镇(街);
  (3)霍乱在1个镇(街)范围内爆发或流行,1周内发病10例以上、30例以内;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镇(街),有扩散趋势;或全市范围内首次发生;
  (4)1周内在1个镇(街)范围内,乙类、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1个镇(街)范围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的不良事件;
  (7)对我市2个以上镇(街)造成危害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8)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且尚未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内死亡病例;
  (9)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内,或出现死亡病例;
  (10)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1个镇(街)范围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10例以内;
  (2)霍乱在1个镇(街)范围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内;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内,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内,未出现死亡病例;
  (5)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分级标准将根据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规定和我市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4.1 监测
  防保科、医务科等要组织相关医务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工作,特别是应加强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4.2 预警
  医院应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预警信息,及时向镇内相关人群发出预警。
  4.3 报告
  各科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各科室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终止
  5.1 应急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医院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响应,并密切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变化情况,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对应急工作状态做出适当调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在其他镇街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医院要按要求及时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辖区内发生,并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5.2 应急响应措施
  5.2.1 当本镇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措施
  5.2.1.1 医疗救治小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对重症和普通病人实行分别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5.2.1.2 公共卫生处置小组
  5.2.1.2.1 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工作
  (1)做好信息报告: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与分析工作,经领导小组核实后,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到达现场后,应独立开展或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染病的传播链条。
  (3)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实施消毒、杀虫等预防控制措施。
  (4)进行实验室检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标本,按照有关要求分送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5)开展科研与交流:开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疫苗、消毒、杀虫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与交流。
  5.2.1.2.2 在卫生监督方面的工作
  (1)在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5.2.2 市内其他镇街发生但本镇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应根据其他镇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镇街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镇街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止事件发生、传入和扩散。
  (5)开展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6)根据上级部门的决定,开展支援其他地区等工作。
  5.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启动
  当上级决定做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决定后,我院在上级的领导和指挥下,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5.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行。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在省政府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进行。
  较大级别及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
  5.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
  当上级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时,我院的相关应急响应工作也终止。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院领导小组应在上级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措施等。
  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对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处分。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7.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系统保障
  医院相关科室组织相关人员熟悉市卫生局的相关信息系统,应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正确、及时地传递相关信息。
  7.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体系保障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三大技术体系,各相关科室应组织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水平,增强功能,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7.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卫生救治队伍保障
  (1)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组建
  医院按照“平战结合、分类管理、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并加强管理与培训。
  (2)应急卫生救治队伍演练
  医院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或本院开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7.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科研与交流
  医院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有计划地开展或参加上级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防治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药物治疗、疫苗研制、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防护用品等,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同时,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国内外交流,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7.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储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7.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7.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通信与交通保障
  医院相关部门要优先保障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所需的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宣传教育
  医院要利用院内刊物、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患者,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造成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是指埃博拉出血热、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内”不含本数。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大岭山医院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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